The winning entry has been announced in this pair.There were 7 entries submitted in this pair during the submission phase. The winning entry was determined based on finals round voting by peers.Competition in this pair is now closed. |
对引见常常感到棘手的大有人在:该如何称呼对方,是只提姓氏?直呼其名?抑或连名带姓?是否需要加上诸如“我的朋友”之类的定语?在有些场合,你甚至不能确定是否该由你来充当引见人。以上种种,比起那必须引见某人,却忘了对方名字而几乎必然要陷入莫名窘迫的情形而言,就不过是小事一桩了。 如果你只见过某人一两次,或者未见面已有时日,这种忘却还说得过去。事实往往是,你忘记了本该记住的人的名字,对方因此感到受了轻慢,也就是说,你失礼了。 摊上这种事绝对令人头疼。我注意过很多犯这种迷糊的人试图采用的不同处理方式,有人会非常夸张地道歉,惊呼“哦,天哪,糟糕,真不敢相信我居然把你的名字忘了”,有人干脆双手一摊,一走了。其实,我们有更好的办法来应对这类一时的糊涂。 以后当你需要介绍别人而头脑一片空白时,不妨试试如下“花招”:诱导他们自我介绍。这也是处理你记忆开溜的最自然有效的办法。弄的好的话,没有人会怀疑你。假如你忘了人群中某人的名字,先向那人报以微笑,然后把你知道名字的人介绍给他:“嗨,这是林登•邦德”,同时不经意地把背转向记不起名字的那个人。这样,未被提及名字的人会(条件反射地)自然而然地说,“很高兴遇见你,林登,我是希尔维亚•库珀”,接着还可能向对方伸出手来。 | Entry #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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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许多人来说,在社交介绍场合中遭遇尴尬是常事。你会发现自己经常不能确定在介绍某人时应该使用他们的名还是姓,又或者应该将全名都给用上;不能确定该如何给这个人下定义(例如:“这是我的朋友***”);甚至不能确定在特定场合下为某两人作介绍是否确实是自己份内的事。然而,所有这些都还只是小儿科,真正的似乎无法避免的社交恶梦是:不得不为一个你已经忘记名字的人作介绍。 如果你跟某人只见过一两次,或者你们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见过面,那么忘记此人的名字也无可厚非。但太过常见的是:你忘记了某个你实在应该记得的人的名字,而这个人会因为你不记得他(她)的名字而生气。换句话说,这是一种社交过失。 发生这种情况将会使人极为苦恼。我就曾经见过很多人为应付这种情况而花样百出,有人激动地表示歉意(“啊!天哪!真对不起!呀!呃!真不敢相信我竟然忘记了您的名字!”),有人则直接举手投降黯然离开。其实,我们可以采取更好的办法来处理此类大脑脱节的情况。以后你作社交介绍时如果头脑再出现空白,不妨试一试下面的策略: 让他们互相作自我介绍。这是应对你的记忆过失最自然、最有效的方法。如果操作得当,甚至可以做到滴水不漏。假如你忘记了一群人中某一个人的名字,首先正面转向该人并微笑致意,然后带有邀请意味地转向一个你记得名字的人,并说:“这位是林登•邦德”,再将身体自然地转回,面向那位你已忘记名字的人。这时那位你还未作介绍的人将主动地(这是本能反应)说:“很高兴认识你,林登,我是西尔维亚•库柏”,并且通常会主动伸手致礼。 | Entry #1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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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许多人来说,在引见他人时劣手苯脚并不是什么罕见之事。你经常会拿不定主意,是要用被介绍人的姓,名还是全称;是否要形容一下(这是我的朋友。。。);你甚至还会拿不定主意,在某种特定场合下,你是否应该给两人做引见。然而, 所有以上这些,和你避免不了头脑的一时糊涂,必须要介绍某人却忘记这人名字的情况比较起来,都可以说是小巫见大巫。 如果你只见过这人一两次,或很久没有见面,那么忘记这人的名字还说得过去。偏偏最经常发生的情形却是这人的名字你真应该记住,而记不住则会使这人感到失了面子。换而言之,你就是要失礼了。 这种事情一旦发生,绝对让人苦恼。我见过无数的这种一时健忘之人试着用不同的方式来进行补救:从连声的道歉(哎呀天呀,太对不起了,哎,怎么,我怎么会可能忘记你的名字了呢!)到无可奈何的举手投降自己走开。其实, 对付这一时的健忘有更好的办法。下一次你在做引见却头脑空白之时,试一下以下妙计: 让他们自己介绍自己。这是对付失忆的最滑头,也是最有效的办法。如果做的轻松自然,那么谁也不会产生丝毫疑心。如果你忘记了这群人中某人的名字,那么先转向那人并且笑一下。然后友好地转向你记得名字的人说,“这是某某某某”,接着再漫不经心地转向你忘记名字的人。你还没有提到名字的人通常都会自动回答(这是条件反射),“很高兴认识你,某某某,我是某某某”,通常还会伸出手来握手。 | Entry #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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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常常会在介绍别人的时候笨嘴笨舌,发现自己不知道该先介绍对方的姓,还是先介绍名,抑或是全名;是否该使用限定词(如“这是我的朋友xxx”);在某个特定情况下是否该由自己来介绍等等。但是与介绍别人时突然忘了他的名字这种梦魇一般的经历相比,这些都不值一提。 如果你只是见过某人一两次,或者很长时间没有见到他了,那么忘了他的姓名还情有可原,但是情况往往是在你应该记住某人的名字,并且忘记他的名字会冒犯他的情况下而忘记了他的名字,这可以说是一种“失礼”的行为。 这种情况的确非常折磨人,我见过很多人试图以不同的方式来处理这个问题,从反复道歉(“噢,天哪,我很抱歉,耶稣基督,我居然忘了你的名字,简直不敢相信!”)到举起双手逃走。但其实有更好的方式来处理这类“失忆”。下次你在介绍别人时如果脑袋突然一片空白,试试下面的方法: 要他们自己介绍自己。这是解决暂时“失忆”最圆通也是最有效的办法。做得好的话,没人会怀疑你。如果你在一群人中惟独忘了一个人的名字,那么首先向他微笑,然后转向你认识的那个人说,“这位是林顿邦德。”然后再转向你忘记姓名的那个人。这个没有被你提到姓名的人会自动地(这是一种习惯性反应)说,“很高兴认识你,林顿,我是西尔维亚库珀,”并且伸出手来准备握手。 | Entry #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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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大多数人而言,在介绍他人时手足无措并非“罕见情况”。您可能发现,自己常会在以下方面把握不好:介绍时应该使用这个人的名、姓还是全名?要使用修饰语吗(如:“这是我的朋友,某某”)?您甚至无法确定是否有义务在某个场合介绍两人相识。然而,这一切与似乎无法避免的社交梦魇(即必须介绍某人,却不记得人家名字)相比,就是小巫见大巫了。 由于和某人接触不多或长期不见而忘记名字情有可原,但在太多的情况下,我们忘记的却是本应记得的名字,这样的名字忘记了,便会惹恼对方。换言之,这是一种酝酿中的失礼。 发生这种事绝对让人头痛,而我看到诸多社交人士试图以各种形式解决问题,从表示极度歉意(“哦!天啊!真太抱歉了,我的天,哇,真难以置信,我竟然忘记了您的名字!”)到举手投降、一走了之,无所不为其用。然而,要解决这种健忘,有很多更好的方法。下次您为他人作介绍时,如果脑中突现空白,不妨试试底下这招: 迫使双方自我介绍。这是解决失忆问题最圆满、最有效的方法。如果做得好,则不会有人对您产生怀疑。要是您忘记了圈儿内某个人的名字,可以首先转向这个人,并面带微笑,接着再邀请性地转向您记得名字的另一人,说:“这是林登•邦德。”一边儿说,一边儿自然地回转身形,面向您忘记名字的人。虽然您并未提及此人姓名,但她却会自动(这是一种反射)回应:“很高兴见到你,林登。我叫西尔维亚•库珀。”而且通常还会主动握手。 | Entry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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